辽宁省鼓励个体造林

为鼓励农民承包开发荒山,辽宁省林业厅决定从今年开始,对在“十五”期间承包荒山造林的个体大户实行奖励。  

  据统计,目前辽宁省个体造林户已达10397户,治理荒山面积186.47万亩,个人投资达2.8亿元,完成造林面积158.73
亩。

    这次出台的具体奖励办法是:对于营造用材林(包括速生丰产林)合格面积达500亩以上的,奖励资金2000元,对于营造用材林1000亩以上的,奖励1万元,对于营造生态公益林合格面积达500亩以上的,奖励资金1万元,对于营造生态公益林合格面积1000亩以上的,奖励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