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对农作物种子质量

进行田间鉴定时怎么办

        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发布的《浙江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鉴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:种子使用者在种子播种后,认为由于种子质量问题影响了农作物出苗、生长、产量和农产品质量的,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投诉,要求种子经营者赔偿损失。当事人双方对是否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有争议的,可以向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要求进行种子质量田间鉴定。
        申请人申请鉴定应当出具书面申请报告,说明鉴定的内容和理由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进行审查,认为需要鉴定的,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。